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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传谣,不信谣!疫情防控请这样做

2020-11-05 09:28  阅读:514 

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南昌市市民俞某某10月20日乘高铁时同车厢接触了一名新冠肺炎复阳患者,于11月2日下午自驾车到铜鼓办公事。

11月2日下午4时11分,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接到南昌市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后,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已调查出密切接触者俞某某的密切接触者9人,落实了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其他各项防疫举措也已全部落实到位。目前,俞某某无发热,无其他症状,经采样检测,俞某某核酸阴性、抗体阴性。

请大家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严格遵守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从风险区域返(入)铜人员按规定报备。您若28天内有境外或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旅居史的,在返(入)铜前3天须主动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村组)进行报备,返(入)铜后要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接受核酸检测服务。

2.规避风险区域旅行。坚持“非必要,不到境外、边境(口岸)城市以及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等重点地区出差旅行”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如必须前往,要全程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返铜后按要求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措施。

3.做好公共场所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电梯、网吧、歌厅、图书馆、健身房、餐馆、宾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室内密闭或人群密度较高场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购买冷链生鲜食品时不要直接接触,坚持科学加工和烹饪食用。

4.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若自己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排查,就医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全程佩戴口罩,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可疑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诊疗。

5.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居民要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使用公筷公勺,积极参与、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铜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编辑:束静

审核:陈晋

投稿:tonggu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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