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带溪乡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充村(居)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库,推动能人回乡,推进基层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公开选拔村级干部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以组建一支队伍、储备一批人才、带动一方发展为目的,选拔培养若干名优秀的中青年村级后备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村(居)事务管理工作。
3.应在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4.能服从安排,在有需要时立即履行岗位职责的。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曾任大学生村官,或现任书记(居)助理、村(居)民小组长、政府机关聘用人员、村(居)聘用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
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5.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的。
6.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的。
7.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选拔流程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2022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875727037@qq.com。
2.现场报名方式。可以在“秀美带溪动态”微信公众号下载《带溪乡公开选拔村(居)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或到乡党政办领取登记表,填写好后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连同资格审查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一并交到乡党政办进行审查。
(二)资格审核
乡党委将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集中组织考察和面试
考察由乡党政(党建)办实施。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还将组织乡纪委监察、综治信访、公安等单位进行资格联审。在考察通过后,进行集中面试。
(四)公示
考察面试后,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人选将纳入村(居)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人才库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四、使用和管理
(一)日常管理。村级后备干部不具备村(居)“两委”成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乡级备案管理,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长效选拔机制。村级后备干部选派到相应工作岗位的从上岗之日起享受该岗位同等待遇。
(二)教育培养管理。一是建立谈心谈话机制。乡、村干部与后备干部结对联系,定期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二是建立全员培训机制。每年组织村级后备干部集中轮训1次。三是因事因人设岗定责。根据村级后备干部自身特长以及培养目标,建立实岗锻炼机制,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引导后备干部积极发挥作用,有效参与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四是综合考核定性评价。每年通过听取“两委”干部、党员群众等意见对后备干部进行简要综合定性评价,作为进一步使用的依据,做到跟踪管理到位、综合评价到位。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后备干部,可进行定向使用;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及时进行调整。
(三)定向使用管理。一是优先发展入党。乡、村党组织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政治引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非党员后备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培养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吸收发展。二是推荐工作岗位。乡、村党组织在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党小组长等建议人选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综合素质优秀的安排岗位到乡、村进行跟班学习锻炼,创造条件让后备干部在农村一线工作岗位上积累工作经验。三是进入“两委”班子。乡、村党组织在推荐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时,首先在后备干部队伍中挑选,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级后备干部,择优考虑使用,在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届中调整或换届选举时,通过组织和法定程序推选进村级班子。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带溪乡党政(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研究决定。